由我公司知识产权应用与保护部传来好消息,由我们河南省大河文业有限公司持有的“河南诗人”商标,从2011年3月21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,于2016年获初审通过,并于3月21日结束了公告期,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“河南诗人”商标注册证书。从申请到审批通过,时间长达5年之久。董事长杨炳麟指出,商标注册不仅是知识产权保护所需,更是一种法制观念的生成。要大发展,市场惯例和规则就是对企业的最高要求。文化竞争、制度竞争,既是进入大竞争的起点,也是调节无形资产深入市场的重要杠杆。今后,我们公司会加大知识产权方面的认证申请与保护工作。